修習外系科目申請表

一、本系學生如欲修習外系科目採認畢業學分數,須填妥此表並給導師和主任簽章。
二、申請表繳回系辦時間請以該學期第一週的星期二前繳至系辦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是否同意需經本系會議討論,結果公布於系網頁。
四、本表僅供系所內部作業使用,不做任何學分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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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採認申請表,ODT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