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修課程申請表

欲申請超修者,需符合下列規定:
1.成績優秀,經導師及系主任核可者,每學期可超修1~2科,超修以2科合計4學分以內為宜。
2.申請者請檢附歷年學業成績單、系排名與申請表。
3.請於開學第一週的週三前送至系辦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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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修申請表.ODT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