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申請超修者,需符合下列規定:1.成績優秀,經導師及系主任核可者,每學期可超修1~2科,超修以2科合計4學分以內為宜。2.申請者請檢附歷年學業成績單、系排名與申請表。3.請於開學第一週的週三前送至系辦作業。